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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婕倪萍等代言三鹿产品 网友责其退广告费
来源:    【2008-9-18 9:42:01】【
三鹿奶粉受污染导致多例婴幼儿患肾结石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认为邓婕等明星应为所代言的产品广告负责。
诸多明星代言三鹿产品
    记者在各大网站上搜了一圈,发现其实为三鹿牛奶产品做代言的明星不在少数,除了邓婕以外,倪萍也曾代言过三鹿的产品,薛佳凝曾代言过三鹿大红枣牛奶。在不同的品牌上,三鹿寻找了很多明星为产品做代言人。据记者了解,几位明星为三鹿代言的品牌费用不菲,邓婕、倪萍都超过百万。
网友愤慨:明星应退广告费
    邓婕代言的是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在广告中邓婕不停重复:“选奶粉我很挑剔,专业生产,品质保证,名牌产品,让人放心,还实惠,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我信赖!”对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一事,有网友称:“明星代言拿了那么多广告费,谁代言谁就应该承担责任。”有网友称:“虽然牛奶的质量明星并不可能完全洞察,但毕竟是拿自己的公众形象行销产品,明星应该在拿代言费的时候多考察考察。”西安市民赵女士气愤地表示:“我认为,这个时候,明星应该站出来,将广告费退出来,拿来给患儿治病。这才是艺人的责任。”
葛优曾迫于舆论退回广告费
    明星退回广告代言费,已有先例。葛优为亿霖集团公司代言认购林地广告,然而随着亿霖集团非法传销真相的暴露,葛优的代言费人民币50万元也被有关部门收缴。事后,葛优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在代言广告前对这家公司的资质做了严格的审查,没有发现问题,出了此事他感到非常无辜。
律师剖析:明星代言有法律空白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洪,他表示,虽然我国《广告法》均对“虚假广告”做出了规定,但在这些法律条款中,始终没有提到名人做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这是法律中不完善的地方。而名人代表一种公众形象,他靠公众形象获得巨大的经济与社会利益,所以应对名人做广告进行更严格的限制,如提高虚假广告的罚款,《广告法》规定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这些钱连名人出场费的零头都不够。而且,对于食品方面的代言,更是应该严格管理。他还表示,只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名人做广告的监督,加大处罚力度,才能杜绝名人虚假广告的泛滥。
代言的明星,请你站出来
    明星代言的产品出事,已经不是一两次了。通常是产品被相关部门查处,但明星却卷了钱拍拍屁股走人,剩下的是被骗的消费者独自伤心。
    对于明星来说,做一次广告的收入是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但风险却很低,查遍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很难找出明星代言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明星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明星在代言虚假广告后,受处罚的只是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等单位或个人,而明星却丝毫不必承担连带责任。
但在国外,明星们做广告代言却要谨慎得多,往往在做广告前,要慎重调查或亲身体验一番,确认无误后才敢收下诱人的代言费。因为一旦广告失实,他们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位香港经纪人和记者聊天时透露:“明星代言质量不好的产品,本来就是对声誉的一种损害。在这个时候,明星不应该是躲起来不见人,不做任何回应。”这位经纪人的话很有道理,明星在这个时候更应该表现出负责任的态度和行为,而绝不是躲起来就能解决问题的。
尽管责任不明,但在公众利益受到损害时,做一个敢担当的人,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才配得上“明星”这两个字。
 摘自9月15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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