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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困难人群免费享医保
来源:    【2008-8-11 9:43:36】【
《广州日报》8月7日讯 记者8月6日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从今年起,各级财政对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财政对转移支付地区的补助标准从去年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1元,各级财政总体补助标准不低于90元。在此基础上,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全部由政府资助参保,个人不需要缴费。截至目前,广东全省享受政府全额资助的困难人群共有30万人参加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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