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订户频丢报刊 投递局贴告示提醒防盗 | |
| 来源: 【2008-7-8 11:01:02】【大 中 小】 | |
| 近日,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小区公告栏内贴出告示见图,之所以贴出“安民告示”,是因为这里的居民经常有丢失报刊信件现象。 订户经常收不到报刊 住在该小区里的张先生说,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隔三差五报箱里的报纸就会不见。张先生表示,起初以为是邮政投递员偷懒,后来有次他早上上街买菜前,看到邮政投递员正在投递报刊,他就想买完菜再将报刊拿上楼,但是买菜回来再打开信箱的时候,发现里面空空的,什么都没有。从那次开始,张先生就不再怀疑邮政投递员了,他猜想是另有人所为,但是一直没有证据,也没有抓到过人,所以就再没多想。 负责该小区投递的投递员表示,隔三差五就有居民向他反映自家没有收到报刊,起初以为是自己工作疏忽,所以经常是自掏腰包把缺的报刊补上。后来发现,根本不是自己的疏忽,就开始留心检查信箱,有的时候发现,上午刚刚投递完的报纸,下午就已经不见了。 不法投递员拿走报刊 记者随后在北京市投递局了解到,小区报刊不翼而飞在整个市区都是一个很普遍的情况。今年5月份,一名邮政投递员曾在丰台区四方景园三区发现,一家社会投递公司的一名投递员的车筐内装有大量报刊和信件,这引起了他的注意,便询问这名投递员这些信件是从哪里来的。见这人说不清楚,他便和有关部门取得了联系,经过有关部门的检查,发现这家社会投递所有大量从订户处顺走的信件和报刊。 北京市投递局负责人猜测,可能是现在一些社会的投递公司,要求投递员每个月不光完成投递任务,还要完成一个回收报刊的任务,而这些投递员又找不到旧报纸的来源,于是就在完成自己投递工作的同时,顺手牵羊将其他住户还没有来得及取走的报刊一并带走了。这位负责人还说:“现在有些小区为了方便用户订阅,就把报箱的总门钥匙交给了社会投递公司人员,这本来是方便大家的一件好事,但是这下也方便了动歪脑筋的非邮政投递员。” 有钥匙也可构成犯罪 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采访,相关法律人士表示,投递员不能抱着“反正我有钥匙,不用撬开信箱就能拿到信,别人也看不见”的侥幸心理作案。首先,拿走别人的信件,就触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通信自由的权利,该权利不应该受到任何他方的影响或侵害。其次,如果私拆他人信件情节严重的,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要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摘自《北京晨报》李洁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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