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期旅游猛刮变相加价风 | |
| 来源: 【2008-7-22 9:23:45】【大 中 小】 | |
| 近日,浙江杭州的王女士帮19周岁的女儿去旅行社报名参加港澳游时发现,已经成年的女儿没有达到旅行社规定的成年人标准,只能以小孩的名义报名,必须额外交纳一笔“年龄差别费”——她的女儿不能占床位,还需在1500元的成人团费基础上加价1200元,如果想占一张床,则需要加价2000元。 所谓“年龄差别费”是指参加低价旅游团的老人和小孩,除了给旅行社交纳正常的团费,还要另交一笔费用。如,最近香港某地接社规定,6月20日之后,21周岁以下的游客都算小孩,55周岁以上为老人。而以往,旅游业者对小孩的界定为12周岁或18周岁以下,老人则为60周岁以上。 “年龄差别费”新标准不仅出现在港澳游中,在澳洲一地或澳新游中,成年人的标准也提高到了23周岁,在这个年龄标准以下的游客,都需要额外加价。 一位旅行社人士说,“年龄差别费”是激烈竞争下产物,根源是低价团背后的“零团费”甚至“负团费”。因小孩和老人的消费能力弱,旅行社便收取附加费来弥补损失。如今扩大小孩和老人的范围,虽然能在短时间里减少亏损,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摘自《市场报》张春霞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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