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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不规范文书绊住老人维权路
来源:    【2008-10-13 10:15:22】【
借给同居老伴3万元钱,对方却在欠条内将“永不反悔”写成了“永不返还”,眼神不好的王女士为此遇到了讨债烦恼。
一字之差立“糊涂欠条”
10月7日上午,青岛市53岁的王女士拿着一张欠条和一张被取空的存折,向法律工作者讨教“讨债”良方,而欠下她3万元钱的不是别人,正是和她同居了三年还未领证的老伴。“去年3月眼瞅着股市行情看涨,他硬要向我借钱投资股市。”王女士出示自己的存折对律师说,在她的默许下,老伴分三次取走了她存折里的3万元钱,在她多次催要无果之后,老伴今年给她写了一张欠条,表示将在2008年10月8日之前将钱还上。
不过,令律师感到意外的是,王女士出示的欠条行文极不规范,其中还有一处明显的“错别字”,让欠条的意思变得模棱两可。这份欠条主体行文是:“我和王某某白头偕老永不返还,到2008年10月8日还清。”据王女士解释,“永不返还”4个字应是“永不反悔”,但是直到律师提出疑问之后,眼神不大好的王女士才发现这个漏洞。并且这份欠条里还有另外两处“致命错误”——没有写明欠款金额和日期。不过幸运的是,王女士的老伴当时借款时是亲自用王女士的存折分三次取的款,如果还款期到了却没有清欠,王女士可通过查询银行监控录像来举证老伴与她形成了债务关系。
规范的欠条怎样写
老年人眼神不好,有的还因病易健忘,因此在写欠条时最好有证人或亲人在场,并且写欠条时一定要注意完成以下三个步骤:首先,写欠条时欠款应分别用大小写各写一遍,并注意每个数字之间不留空隙,避免别人往中间加字;其次,一定要让借款方标明姓名和借款日期,因为民事诉讼是有时效的;再次,借钱的原因要写清楚,并避免使用可能产生歧义的、多余的语句,以防发生类似王女士欠条中“永不返还”的情况。
别让不规范文书阻维权路
“不仅仅是打欠条,老年人在签养老协议、立遗嘱的时候,都容易因缺少常识吃大亏。”青岛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老人在立文书时最常见的错误有三种:一是欠条、养老协议等措辞有误,使自己蒙受损失;二是前后几年立下若干份遗嘱,让子女争执不下;三是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分割并自行写进遗嘱,使遗嘱不完全有效。“另外,还有的老人请人代写遗书,结果因缺少第二证人的签名而使遗书无效,给自己的子女带来很大麻烦。”为此,法律工作者建议老人在拟定文书时最好多请教朋友、邻居或专业人士,以免将来遇到意想不到的维权困难。
 (摘自《半岛都市报》高一靖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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