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长兼总编辑:孙清池 国内统一刊号:CN15-0062 邮发代号:1-234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新闻纵览 | 热点聚焦 | 时事要闻 | 特别报道 | 经济法制 | 观察纵横 | 共同关注 | 文化娱乐 |
生活百科 | 生活空间 | 养生保健 | 医疗卫生 | 史海钩沉 | 家庭社会 | 老年政策 | 家教天地 |
为您服务 | 老年频道 | 和悦怡情 | 老年交流 | 桑榆晚唱 | 诗词歌赋 | 银潮风景 | 幽默人生 |
纪实故事 | 人物风采 | 收藏天地 | 品味书斋 | 维权在线 | 文史博览 | 环球视野 | 大众视点 |
当前位置:首页 >> 维权在线 >> 内容
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设限
来源:    【2007-3-14 9:32:03】【
3月12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总结了2006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对常见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和不合理商业规定予以披露,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
  在商场购物时,有时会遇到这样规定:在办理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外观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消协指出,只要商品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条件,经营者就不能限制消费者求偿权。
  在打折商品旁边,常会有如此“告知”:“赠品、奖品不三包,打折商品不退换。”消协指出,商场已经将赠品、奖品的成本转移到了售出的商品之中,单方面免除自己作为出卖人应当承担的质量担保责任,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限制,不具有合法性。
  对一些商场在促销活动中设置的“兑奖券过期无效”限制,消协认为,此条款是明显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不能成立。
  一些商场还规定,“药品、食品、珠宝商品、金银饰品、玉器商品概不退换。”消协表示,商家规避了其商品质量担保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对有质量问题商品给予维修、更换或者退货。
  一些照相馆规定,“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不承担其他责任”。消协指出,消费者与经营者形成了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后者负有赔偿权利人精神损害的义务,不能用同类、同量胶卷赔偿了事。
  在一些洗衣店内,常见“衣物洗涤毁损,赔偿额不超过洗涤费的10倍”、“请把口袋物品掏干净,如有丢失概不负责”之类的标注。消协认为,这些格式条款单方面免除了经营者应负有的义务,其赔偿额应相当于消费者的实际损失,不能自定。
  一些美容院为规避风险,与客户签订“因已投保,如需要索赔须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协议。消协指出,美容院的保险合同,只是降低自身经营风险的手段,与消费者无关,不能以此减轻或免除其对消费者应承担的法定责任,也不能以保险额作为向消费者赔偿的限额。
  对于餐饮店内“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概不负责”、“本公司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本消费卡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等规定,消协表示这些都属不平等条款,有悖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应该理直气壮地维权。 
 摘自3月13日《大众日报》
【TOP】来源:【 】【打印】【关闭
 相关信息  ·国家储备肉鲜进鲜出 三十多年前就已经开始谋划
·肉价波动农业部三招应对
·退休女工7年举报26名腐败分子 遭报复被打致残
·不应取消她享有退休金的权利
·浙江义乌退休老人叶珠妹的养命钱哪去了?
·高血压不需终身服药
·八年纷争 见证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处理机制及适用法律的变革
·业主家中遇害 物业未尽安保义务判赔2万元
老年文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老年文摘”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老年文摘》原创,未经本报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老年文摘》”。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老年文摘)”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老年文摘编辑部 电话:010-87637815
焦点信息
 
 
 
 
老年论坛 | 报纸订阅 | 阴阳历法 | 世界节日 | 报纸介绍 | 联系我们 | 邮箱登陆

版权所有 2000-2005 © 老年文摘报社,网站信息来自文摘和网站,如有版权问题,请和我们联系
社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街 124 号 邮编:010010 电话:(0471)4930255
北京工作站通讯地址:北京市7842信箱 电话:(010)67684114 广告部:(010)67683525 13910280789 邮编:100078
网站技术支持: 创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