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旬老人找老伴 一生积蓄被“借”光 | |
| 来源: 【2007-2-7 10:23:13】【大 中 小】 | |
| 一名70多岁的老汉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一名妇女后,被该妇女“借”光了一生的积蓄,最后老汉落得个人财两空。无奈之下,老汉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归还借款。日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女方给付老汉借款。但目前该案尚未执行,涉案妇女是否具备归还能力,老汉的钱能否要得回来,还都是问号。目前,想通过婚介找到终身伴侣的人越来越多,这名老汉的经历值得大家好好思考。 2006年4月的一天,天津市河西区的吴先生坐了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找到了一家位于和平区的婚介所,交280元进行了登记。吴先生说,自己当时就想找个年龄差不多的异性一起生活,能做个伴就行。 过了没几天,婚介所的那个“老师”给吴先生打来电话,说要给大爷介绍一名53岁的妇女。于是,在婚介所的一间小屋里,吴先生见到了崔国英。吴先生说:“崔国英给我的印象不错,她不仅长相年轻,而且说话热情、得体。”吴先生心生爱意,接下来双方互相了解了对方的情况。 吴先生说:“谈了半天,两个人都感觉很合适,崔国英提出想到我家看看,我很爽快地答应了。当天她就住在我家没走,晚上她对我说自己外面有账,想找我借3万元。我当时说,只能给她解决15000元,但是得等几天。她听后很高兴。” 吴先生说,他很希望和崔组成家庭,能有一个照顾自己的人。虽然两人年龄相差较大,但自己一定会好好对待对方的。 “2006年5月1日,崔国英又来找我要钱。我说存的钱都是死期的,手里只有4000元现金,崔说4000元也行。我提出,两个人认识时间不长,让她写借条,崔不太高兴,但还是写了借条。” 崔国英走后,吴先生心里犯了嘀咕,生怕她从此之后不理自己了。吴先生说:“过了几天,崔国英又来到我这里,而且很痛快地表示要跟我结婚,我当时特别高兴。当天崔国英又以‘儿子结婚需要装修房屋’、‘自己要还账’等理由找我借钱,我想她表示‘要跟我结婚’,以后两个人就是一家人了,于是就很爽快地借给了她1.3万元。” 在那段时间里,吴先生满心欢喜地花钱装修房子,准备和崔国英结婚。而且在这一段时间里,崔国英又先后找他多次借钱。加上以前借的,崔国英总共借走4.6万元。除了第一次借走的4000元之外,其余4.2万元都没打借条。吴先生说,崔国英当时甚至放狠话说,一定会好好照顾他,如果不好好对他,她就不得好死。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吴先生感觉情况不妙。“她根本不关心以后的家庭生活,却总找我要钱,而且每次在我这里呆的时间都很短。我当时想,应该让她写个字据。” “有一次她要来我这里,我去车站接她。在回来的路上,我提出让她给我写个借条,她当时非常生气,打了我一个嘴巴。来到我家后,我还是坚持让她写借条。于是我们俩因为这事闹了起来,她反锁上门不知给谁打了一个电话。也许是电话那头的人给出的主意,她打了110。过了一会儿,民警赶到了。了解情况后,民警认为崔国英应该给我写个借条。最后,她很无奈地给我写了借条。” “鉴于出现这些情况,我通知婚介所,表示不想跟崔国英继续交往了。但在去年7月,崔国英再次找到我,态度非常温和,对我说想跟我结婚。我当时心一软就跟她登记了。但我留了个心眼,把借条复印了,然后把复印件卷好放在桌子的抽屉里,而把原件藏了起来。” 吴先生说:“果不其然!三天之后,崔国英到我这里来,还没说几句话呢,她就让我把借条拿出来给她看看。我说就在抽屉里,于是她从抽屉里翻出借条,咬牙切齿地把那张复印件给撕碎了。也许因为当时天色较暗吧,她没看出来撕的是复印件。亏得我留了一手,否则就让她得手了。” 吴先生说:“登记之后我跟崔国英就是两口子了,但她只在我这里待了几天。在登记之后不久,崔国英又说她的嫂子得了脑瘤,已经动了手术,现在浑身疼痛,要转到北京的一家医院。在环湖医院已经花了六万元,这次去北京需要10万元的医疗费。我当时信以为真,就又借给她1.2万元。但是这一次我没让她写借条,我想已经是两口子了,没那个必要了。后来崔国英又找我借钱,而我已经没钱了。” 吴先生说:“登记后崔国英只知道要钱,却不跟我共同生活,我甚至不知道她住哪里。时间一长,我醒悟了,于是要求崔国英还钱。而这时崔国英却说,她玩‘二八杠’输了几十万元,借我的钱都还赌债了,而且还骂我”。 万般无奈之下,吴先生花3000元人民币请了一个律师,将崔国英告到法院,要求崔返还“有借条的借款4.6万元”。 经审理后,南开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准许吴先生和崔国英离婚,并判令崔国英给付吴先生4.6万元。法官在判决书中写明:原告和被告系老年婚姻,因恋爱时间短,彼此了解不深,未能建立起牢固的感情基础,造成婚后无法相互体贴、照顾和恩爱。双方在庭审中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准予离婚。婚住房屋系原告婚前财产,应归原告所有,被告离婚后自行解决住房。被告婚前向原告借款4.6万元,并有借款凭证为据,被告理应偿还。被告主张4.6万元是赠予款项,借条是原告逼迫所致,均没有证据证实,法院不予采信。 谈到自己的感受时,吴先生表示,自己以前没经历过这种事,有了这次教训自己暂时也不想找老伴了。希望广大中老年朋友们在通过婚介找对象时,一定要细致了解对方,不要轻易付出钱财。现在他只希望,法院的判决能尽快执行。(摘自1月31日《每日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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