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帝天价龙袍只穿一次 | |
| 来源: 【2007-12-17 9:29:48】【大 中 小】 | |
|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服饰制度最为繁缛的一个朝代。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皇帝的服饰,其严密性和复杂度让人吃惊。 十几万制作龙袍 清代皇帝的服装基本上分为礼服、吉服、常服、行服、雨服和便服几大类。我们现在在影视剧中常见到的皇袍,更多的是属于常服或便服。而常提的“龙袍”,则属于皇帝吉服,主要用于重大吉庆节日以及先农坛皇帝亲耕等场合。 据清宫资料,制作一件朝袍须要依礼部定式,或是皇帝命题由内务府画师绘制重彩工笔小样,交总管太监呈皇帝御览,或经内务府大臣直接审阅后连同批准件送发江宁南京、苏州、杭州2处织造司分织。江宁织造负责的御用彩织锦缎,苏州织造的绫、绸、锦缎等和杭州织造处织造的御用袍服、丝绫、杭绸等,制作过程相当复杂,一件就需耗时两年。 另据史料记载,织造一件鹅黄缎细绣五彩云水全洋金龙袍,需用绣匠608工,绣洋金工285工,画匠26工,每件工料银合计为392两2钱1分9厘。折合现在的价钱,要十几万元。 皇帝一天之中多次更换服饰,有时一天内更换二至三次。清宫内设有尚衣监,存放皇帝的袍褂和服饰,又有专门的衣服库,管理皇帝平日常用的服和冠,还有一大群随时侍候皇帝更换衣服的太监们。这些十几万元的衣服,也因此如我们现今一些人昂贵的晚礼服一样,一生可能只穿一次,可谓天天上演“皇帝的新衣”。 “红蝠”图案意为“洪福” 皇袍的款式、颜色以及其上细微的纹样,无不具有深刻的含义。 皇帝的龙袍上的图案,龙是主角,但除了龙,还有各色各样的配角,比如在龙袍的龙纹之间绣以五彩云纹、蝙蝠纹、十二章纹(指日、月、星辰等12种图案)等吉祥图案,龙袍上每个图案其实都有着丰富的含义。譬如红色蝙蝠纹即红蝠,其发音与“洪福”相同,从而得以成为龙袍上常用的装饰图案。在龙袍下摆排列着代表深海的曲线,称为水脚,水脚上装饰有波涛翻卷的海浪,挺立的岩石,这种纹样被称为“海水江崖”,寓意福山寿海。 再比如清乾隆明黄缎绣五彩云蝠金龙十二章吉服袍上绣有9条金龙,就有着丰富的象征意义。正龙绣得正襟危坐,一团威严,行龙绣得极富活力,似动而非动。4条正龙绣在龙袍最显要的位置——前胸、后背和两肩,4条行龙在前后衣襟下摆部位,这样前后望去都是5条龙,这寓意着九五至尊。 穿错衣招致“杀身之祸” 清康熙九年(1670年)议政王等议定服制:“民公以下,有顶带官员以上,禁止穿五爪、三爪蟒缎满翠缎圆补服,黑狐皮、黄色、秋香色衣……”其实早在清太宗皇太极时期清皇室就已定下“上下冠服诸制”和不得“变本忘先”的训诫。到乾隆时,进一步提出“祖宗成宪具在,所宜永守勿愆也”,在保持满族服饰特点的同时,还吸收了汉族帝王服饰的色彩和章法纹饰,对服饰制度作了一些补充,并形成清朝服制的最终典章制度。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清朝服制的最终典章制度正式确定下来,规定极为严格。 据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九月《清实录》记载:“丙午,上御依清旷勾到,秋审官犯、服制及云南、贵州情实罪犯。停决官犯斩犯6人、绞犯4人、服制斩犯42人、云南绞犯7人、贵州斩犯1人、绞犯8人……”因服制被斩首的犯人,在当时的死刑犯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此可见,清朝对“服制斩犯”的严厉和残酷。 总之,人们不小心触犯到这些服饰制度就有可能是掉脑袋的大事,直到清朝晚期,对服制的管束才日渐宽松。 (摘自《深圳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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