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老龄委:创造条件落实“以房养老” | |
| 来源: 【2007-11-12 11:20:07】【大 中 小】 | |
| “‘以房养老’并不是舶来品,而是中国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一种养老方式,与中国国情紧密联系在一起。其核心是解决老年人养老缺钱的问题。”11月4日下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研部副主任杨东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去养老院颐养天年的想法近年来正在不断被更多老人认可和接受。考虑到人老后的种种不便,一些老年人不愿意给家人带去负担,希望居住在护理条件相对较好的养老院。这种养老需求正处在逐步释放的过程中。 “在美国,人们通过四种投资方式解决养老问题,即房子、基金、股票和保险,中国人的养老方式相对有限,因此推广以房养老在现阶段有一定的必要性。”杨东法认为首先要突破观念上的束缚,其次要完善以房养老的系统。他认为“以房养老”的组织形式、实施办法还处在探索阶段。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以房养老”的决定权在于老人,政府应创造条件,从两个方面协助老人实现“以房养老”的愿望。 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转变人们养老观念,将房产从“死钱”变成“活钱”;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中介机构为老年人实现“以房养老”提供条件,创造方便。 “随着观念的改变,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愿望会越来越强烈,选择‘以房养老’方式的人将越来越多。”他说。摘自11月7日《中国经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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