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绕不过﹃两种退休制度﹄ | |
| 来源: 【2007-11-12 11:17:40】【大 中 小】 | |
| 目前,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有四千多万人,他们为国家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妥善解决他们的退休待遇,让他们安度晚年,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一直以来,政府不断加大力度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偏低问题,但是,在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过程中,总是绕不过“两种退休制度”。在“两种退休制度”的客观存在的情况下,是否最终能平衡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专家指出,从根本上来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是我国社会保障改革进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转型成本。毋庸讳言,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那一天起,事实上就存在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待遇差别的问题了。只是当时问题不那么明显,但随着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以及社会平均工资的不断提高,企业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的差距,开始逐渐拉大并显现出来。最近几年,这已成为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因此,国家专门筹资提高企业人员的养老金,是理所当然的。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是社会转型的成本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指的是“过去”,而问题的关键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于如何解决“未来”,如何把中央的惠民政策按时全部落实到位。 第一,应制定一个合理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金制度。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建立基本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体现了国家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坚定决心。现在到2020年还有13年,在这一期间,如何进行具体安排呢?比如,目前城镇社会保障覆盖的是正规部门的就业人员,而非公有经济中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问题,何时覆盖进来?如何提高社会保障金收益率?现在,由于社保收益率低,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宁可在银行排队购买基金或股票,也不太愿意补缴社保费,进入到这个制度里面来。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一个统一的能够覆盖不同社会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予以支撑,这就需要从长远考虑,而不能是走到哪算哪,更不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第二,在总体制度目标和时间表确定后,还应精心设计具体实施方案。这是因为,宏观目标再好、再明确,也离不开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社会保障既是一个牵涉宏观层面的问题,也是一个深入微观层面的问题。就养老金而言,它既涉及国家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政府财力等因素,也涉及众多细小问题。如何实现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2020年基本覆盖目标,建立完善正常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同样离不开一个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 目前,国家正在加快建立和完善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化以及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的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使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不再继续拉大。今后,我国还要按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工资高低和年龄差异确定养老金增长水平,使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越来越趋于合理。 (摘自11月7日《消费日报》顾克非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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